关于做好2019届南平台本科毕业论文工作的通知

文章作者:  发布时间: 2018-10-23  浏览次数: 434

为做好我院2019届本科毕业设计(论文)工作,进一步加强毕业设计(论文)工作的过程管理,切实提高毕业论文(设计)的质量,现将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。

一、本科毕业论文工作领导小组

组长:部义峰

成员:王江云、朱永光、周生灵、陈红、齐晓英

秘书:齐晓英

二、工作要求

(一)总体要求

1.根据各专业培养方案的具体要求,在执行学校关于本科专业毕业设计(论文)工作管理规定的基础上,强化和完善各专业毕业设计(论文)的规范化要求与管理,合理安排工作程序和进度,围绕选题、开题、教师指导、中期检查、论文定稿、评阅、答辩等环节,制定具体的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。

2.各专业应加大毕业设计(论文)工作研究力度,根据各专业特点,探索毕业设计(论文)教学新模式,创造性地开展毕业设计(论文)的管理工作。

3.加大检查力度,做好毕业设计(论文)工作过程监控,重点检查学风、工作进度和教师指导情况,确保毕业设计(论文)工作有序推进。

4.在选题环节,把好“选题”关。各专业应组织指导教师认真研究、拟定毕业设计(论文)题目,毕业设计(论文)的选题可以针对基础理论和学术问题进行探讨,更应该注重结合科技生产和社会生活的实际问题进行研究,切实做到与科学研究、技术开发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紧密结合。

(二)指导教师

1.毕业设计(论文)指导教师应由学术水平较高、科研能力较强、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并具有讲师(或硕士)及以上职称(或学位)的教师担任。将最强的师资力量投入到毕业设计(论文)的指导工作中去;要有意识地形成高水平指导教师与优秀学生的搭配,从选题开始就做好冲击省级优秀毕业设计(论文)的培育和准备。

2.高级职称的教师原则上都须指导毕业设计(论文);每名指导教师所指导的毕业设计(论文)的人数一般不得多于10人;2019年计划评选高级职称的教师必须参加本科生论文指导工作。

3.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博士学位的教师可以上报10个选题,具有讲师职称的教师可以上报5个选题。

4.指导教师要有不少于10次的本科论文指导工作,并且将指导内容记录在指导记录本上,答辩前上交学院。

(三)学生

1.学生根据自己的兴趣进行选题,选题确定后要定期与指导教师保持联系。选题一旦确定不能再修改,如有修改须经指导教师、学院同意方可修改,但是修改完成后必须重新开题。

2.学生要至少每两周一次主动联系指导教师,汇报论文的开展情况。指导教师会将学生与指导教师的联系汇报情况记录在案,不足10次者,不准参加答辩。

(四)毕业论文检测

1.参加答辩的学生毕业设计(论文)“总文字复制比”应控制在25%以内,不达标的毕业设计(论文)不予参加答辩。申请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“总文字复制比” 应控制在15%以内;申请省级优秀毕业设计(论文)的“总文字复制比”应控制在10%以内。

2.检测结果处理

(1)在组织答辩前须对全院所有学生毕业设计(论文)进行检测,对未符合要求的毕业设计(论文)原则上再给予一次检测机会,如仍未通过检测的学生须延缓答辩,待通过检测后方可答辩。

(2)初次检测结果为不合格的毕业设计(论文)答辩成绩不得评为优秀。

(3)毕业设计(论文)电子档检测版本必须与提交的答辩纸质版本一致,否则取消答辩资格。抵制投机取巧不诚信行为。

三、时间安排及相关要求

2018.9.20-10.10  完成选题工作

2018.10.11-10.31  完成开题工作

2019.3.1-3.10  中期检查

2019.4.1-4.5 学术不端行为检测

2019.4.8-4.12 定稿,提交论文

2019.4.15-4.21  完成答辩

2019.4.22-4.29 提交终稿,归档

四、其他不明事宜,请联系教务办公室齐老师,电话:83403573

南平台

2018年10月22日

附件:任务书.doc开题报告.doc理工科格式模板.docx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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